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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单位名称

高阳县泰晟染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高阳县泰晟染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地理位置

高阳县史家佐村村西

联系人

冯慧丽

用人单位简介:
高阳县泰晟染织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85年5月,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胡平,全权负责公司的工作。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品染整业务,现已形成染整年加工纺织品6000t的生产规模。经营范围:棉印染精加工;毛巾类制品、床上用品生产。

现场调查人员:金千、段程鑫、徐永楠、于迪;调查时间:2019年9月20日

现场采样人员:于迪,冉建辉,齐志超,殷东瑞,许永楠,李昕泽;采样时间:2019年10月29日-31日

检测人员:崔志净、王英侠、刘欢、李洪芬、于迪,冉建辉,齐志超,殷东瑞,许永楠,李昕泽;检测时间:2019年10月29日-11月2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冯慧丽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化学因素:棉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乙酸、碳酸钠、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二氧化硫、氨、硫化氢;

检测结果:
依据检测结果: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规定;物理因素除了理布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要求外,其余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高阳县泰晟染织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中的棉印染精加工(1713)和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中的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1752)。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噪声、棉尘、氢氧化钠、过氧化氢、乙酸、碳酸钠、高温(夏季)等。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和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均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该建设项目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无明显区别,结合该公司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建议:

(1)企业应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尽快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提高职业健康检查率,做到接害人员100%检查。

(2)尽快安排需要复查的人员进行相应检查项的复查,若出现职业禁忌证患者,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3)建议根据此次评价报告中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再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各职业危害因素必检项目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4)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行。

(6)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7)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转,重点关注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

(8)此次评价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棉尘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相关要求,但大部分作业场所棉尘的浓度均高于行动水平,企业仍然需要引起重视,要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9)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10)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警示标识的设置。

(11)在今后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时,企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2)在今后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3)本次评价是在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取决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完好程度,因此,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企业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对效果不满足要求或使用期限超标的设备及时更新。

(14)若后续产量提升,该公司会根据实际工作量对生产制度进行调整,建议调整工作制度时,应采取合理的倒班制度,需符合《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h、每周工作40h。”的规定。

(15)外委人员对污水池进行清於时可能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应事先制定作业方案(如事先放轴流风机下沉通风,检测硫化氢的浓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操作),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防毒口罩、胶鞋、安全带、安全绳、正压式呼吸器),应有3人以上在场,设置专人看护,做好现场救援准备。

(16)公司要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并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告知外包单位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对人体的危害、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防护,同时应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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