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名称 |
保定娜欣毛巾日用品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保定娜欣毛巾日用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地理位置 |
蠡县北部与高阳县相邻的蠡县小注纺织品市场内 |
联系人 |
刘传武 |
用人单位简介: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棉尘和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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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金千、段程鑫、冉建辉、于迪;调查时间:2019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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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冉建辉、于迪;采样时间:2020年4月17日-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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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崔志净、冉建辉、于迪;检测时间:2020年4月17日-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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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刘传武、张礼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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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棉尘;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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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建议: 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建议在织布车间和整经车间设置防尘设施。例:在织布机上方设置集尘罩,在车间外设置布袋除尘器,通过引风机让集尘罩管路保持负压,从而将棉尘吸附收集至布袋除尘器,降低车间棉尘浓度。 (2)建议购买吸尘器,安排人员定时对车间积尘进行吸除,避免二次扬尘危害。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个体防护用品。尤其整经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防尘口罩,织布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噪耳塞。 (1)建议根据此次评价报告中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再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各职业危害因素必检项目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组织整经工、豁布工和缝纫工针对棉尘作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组织全部织布工针对噪声和棉尘作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 (2)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及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3)该企业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