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名称 |
保定东方裕铭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保定东方裕铭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地理位置 |
保定市徐水区基地处仪器厂院内 |
联系人 |
周京峰 |
用人单位简介: 保定东方裕铭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原名徐水县东方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2017年6月经保定市徐水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公司名称由徐水县东方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变更为保定东方裕铭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沿公村,注册资金50万元整,该企业主要从事橡塑制品、胶带的制造。企业在生产中会产生粉尘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河北省相关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现状评价应每三年进行一次”,为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保定东方裕铭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委托河北东铭卫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东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保定东方裕铭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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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金千、段程鑫;调查时间:2020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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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殷东瑞、王树海;采样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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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殷东瑞、王树海、崔志净;检测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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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周京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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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其他粉尘;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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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中的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现场作业人员应坚持正确配戴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在高温季节。防尘口罩应及时更换,保证口罩的滤尘效果和透气性。 继续加强健康监护,依据评价报告表6-3和表8-1定期为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及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2)该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