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名称 |
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高阳县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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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高任路109号 |
联系人 |
续雨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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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简介: 高阳县碧水蓝天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承建了高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工程,运行期间高阳县碧水蓝天水务有限公司每年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公司在综合办公室设置有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中水生产和经营。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和高阳县碧水蓝天水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进行吸收合并登记。合并后,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续存,高阳县碧水蓝天水务有限公司注销。高阳县碧水蓝天水务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0月9日核准注销。 自高阳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通水以来,进水水质逐年发生变化,污水生物可生化性差,污水更难处理,进水水质的变化使得污水处理厂负荷加大,而且现状厂区内部分单体构筑物受运行条件和设备档次等各种原因所限,运行效率低,设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磨损,致使目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出水标准,污水厂抗击冲击负荷能力低,出水水质波动性大。对一、二期部分建构筑物及设备进行改造势在必行。出水标准的提高,势必要求采用相应的提标措施,以适应新的排放标准的要求,深度处理工艺段的建设是满足出水水质标准提高的必要措施。 建设项目目前已建成投产,各项生产指标正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2019年12月联合环境水务(高阳)有限公司委托河北东铭卫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河北东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高阳县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工程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以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编制工作,其中2020年7月和2020年11月已先后完成了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本次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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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金千、段程鑫;调查时间:2020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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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冉建辉、齐志超;采样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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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冉建辉、齐志超、王英侠、乔晓荣;检测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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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续雨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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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其他粉尘、氢氧化钠、臭氧、氯气;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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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建议: 一、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议 夏季高温季节户外巡检作业时避开高温时段。 二、个体防护建议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健康监护建议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虽然职业禁忌证和检查结果为复查人员不在建设项目岗位定员中,但建设单位应积极组织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噪声职业禁忌证人员应调离现工作岗位,脱离噪声作业环境。 四、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1)生产过程中存在外委作业时,企业和外委单位双方应签订职业卫生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加强对外委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完毕30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3)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健康防范意识。 (4)职工食堂的厨房应防止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并应采取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和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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