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名称 |
廊坊伊能默迪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廊坊伊能默迪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霸州医疗废物处置厂技改扩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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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霸州市康仙庄镇大各庄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西侧,廊坊伊能默迪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联系人 |
高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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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简介: 廊坊伊能默迪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伊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廊坊投资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4日,现拥有一条日处理能力为10吨的高温蒸汽灭菌生产线,配置医疗废物转运车6辆,负责廊坊市、霸州市、文安县、永清县和固安县辖区内的医院、卫生院、门诊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完成验收工作。随着公司逐步运营,除以上区县医疗废物外,其余廊坊市区辖区(市直、广阳区、安次区、开发区)、大城县、香河县、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辖区内的医院、卫生院、门诊等医疗卫生机构亦有大量医疗废物急需处理(年产量为3000吨左右),预计今后医疗废物处置量会继续增加,再加上疫情期间不断增长的医废量,日收运处置医疗废物量将会超过10吨的的设计能力。为应对医疗废物日益增长需求和预留出突发疫情的处置能力,廊坊伊能默迪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现有车间内进行了扩建,即在现有车间内扩建了一条日处理能力10吨的高温蒸汽灭菌生产线,扩建完成后医疗废物总处理能力达到了20t/d,年处理能力7000吨。本项目为投产运行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廊坊伊能默迪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霸州医疗废物处置厂技改扩产项目进行职业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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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金千、段程鑫;调查时间:2021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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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王树海、殷东瑞;采样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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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王树海、殷东瑞、崔志净、乔晓荣;检测时间:2021年8月9日-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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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高龙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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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氯化氢、聚氯乙烯粉尘; 检测结果:聚氯乙烯粉尘和氯化氢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限值要求,噪声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一、个体防护建议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健康监护建议 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公司接触氯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氯化氢等化学有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应对新招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员工离岗时应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督促外协人员按规定的体检周期和体检项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例和观察对象进行医学观察;对职业禁忌证人员及时予以调离。 三、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1)排毒净化系统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 保养,确保长期正常运行与使用。 (2)建设单位加强对现场试验人员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健康防范意识。 (3)建设单位应积极组织全厂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 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完善。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检查,对人员的应急能力加强培训,以保证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物资的完好有效和应急力量的有效。 (4)定期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急性传染病流行期间建设单位应提高防护等级。 (6)无论本公司或第三方公司人员在今后有可能出现的有限空间作业,清淤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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