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名称 |
涿州市新兰石涂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涿州市新兰石涂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地理位置 |
涿州市双塔区上念村 |
联系人 |
苑振伟 |
用人单位简介: 为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涿州市新兰石涂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委托河北东铭卫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东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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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殷东瑞、金千、段程鑫;调查时间:202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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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殷东瑞、齐志超、段程鑫、冉建辉;采样时间:2020.7.18-7.20;2021.10.22-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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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殷东瑞、齐志超、段程鑫、冉建辉、崔志净、李洪芬;检测时间:2020.7.18-7.24;2021.10.22-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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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苑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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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矽尘、苯乙烯; 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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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中的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综合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一、工程技术 定期检查除尘净化装置运行状况,遮尘帘破损时应及时更换,及时清理地面产生的集尘。 二、个体防护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个体防护用品,夏季高温季节在车间作业时不应随意摘除防尘口罩。 三、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应尽快组织本次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中检查结果为复查的人员在脱离噪声环境48小时后复查电测听。根据复查报告结果及时对作业人员做出相应安排。同时用人单位可参照本报告中表6-4和表8-1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组织管理 ①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 ②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及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③该企业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