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名称 |
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涞源县冀恒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杨家庄镇支家庄村 |
联系人 |
王瑞华 |
用人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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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金千、段程鑫;调查时间:2021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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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于迪、齐志超、殷东瑞、冉建辉;采样时间: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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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于迪、齐志超、殷东瑞、冉建辉、崔志净;检测时间: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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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龙浩,张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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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矽尘; 检测结果: 本次检测结果120万干选厂破碎工、皮带工矽尘-总尘浓度以及破碎工、皮带工呼尘浓度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250万吨干选厂皮带工、筛分工矽尘-总尘浓度以及皮带工、筛分工呼尘浓度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工种接触的矽尘浓度符合限值要求。干选厂120万吨破碎车间破碎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限值要求,其余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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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黑色金属矿采选业中的铁矿采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综合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一、防护设施 对粉尘超标岗位的防护设施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修补替换老旧破损的除尘罩,遮尘帘等防尘设施。对于无法达到除尘效果和除尘风量的布袋除尘器、风机应及时更换。 二、个人防护 现场作业人员应正确配戴个体防护用品,进入作业场所必须佩戴KN95级别防尘口罩,口罩应及时更换,以保证防尘效果。 三、健康监护 企业可依据表6-3和表8-1定期组织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组织管理 (1)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 (2)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 (3)企业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除尘效果处于正常状态,对效果不满足要求或使用期限超标的设备及时更新。 (4)及时清理车间内地面和设备上的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5)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及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6)定期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该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