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名称 |
涞源县磊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涞源县磊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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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涞源镇曲村 |
联系人 |
李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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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简介: 涞源县磊石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涞源镇曲村东,注册资本26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是商品混凝土制造。公司为满足自身发展需求决定投资设立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该项目的设立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就业人群。 该项目总投资2122万元,项目规划占地11.9亩,总建筑面积2220m2。项目达产后,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该项目于2021年8月和9月由河北东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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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宁宗、段程鑫;调查时间:2021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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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赵峰、李欣泽;采样时间:2021年10月3日-2021年10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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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赵峰、李欣泽、崔志静;检测时间:2021年10月3日-2021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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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李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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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矽尘; 检测结果: 该项目装载车司机和操作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相关要求。 该项目装载车司机接触的矽尘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职业接触限值相关要求。 评价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及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5)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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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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