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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单位名称

保定粤丰科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保定粤丰科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地理位置

保定市满城区于家庄乡汤村村北的汤村砖厂处

联系人

李明

用人单位简介:

满城区一直以来没有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目前满城区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0t/日,主要送往清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满城区到清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距离超过50km,运距长,运输成本高。清苑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t/d,由中节能集团负责管理及运营,主要服务范围清苑区、南市区、北市区、新市区。满城区各乡镇垃圾产生量约200t/d,各乡镇生活垃圾均是自行处理,因无法集中处理,存在清运不彻底、各自填埋问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国家、河北省及保定市整体规划要求,为加快建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处理体系。全面推进近郊和经济较发达村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城乡一体化建设,保定粤丰科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原保定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7月更名为保定粤丰科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分别在2019年9月2020年2月完成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建设项目目前建设完成,正处于试运行阶段

现场调查人员:金千、宁宗;调查时间:2021年722日

现场采样人员:齐志超、冉建辉、王树海、殷东瑞;采样时间:202198-2021910

检测人员:齐志超、冉建辉、王树海、殷东瑞、崔志净、王英侠、乔晓荣;检测时间:202198-2021913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李明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紫外辐射

化学因素:活性炭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氯化氢、氟化氢、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铅及其化合物(铅烟)、镉及其化合物;

检测结果:
依据检测结果: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中活性炭间投料口处活性炭粉尘浓度以及水处理值班员8h等效声级噪声强度超标其他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生物质能发电。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综合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对活性炭间投料口和除尘罩尺寸以及除尘风量进行整改,增大投料口除尘罩尺寸,保证投料过程能一次性将整活性炭倒入料仓,减少扬尘时间同时加强罩口风速尽可能降低投料过程中粉尘的逸散。

2)检修人员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防止罐体、管道阀门等处出现漏情况发生

二、个体防护建议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应坚持正确配戴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在高温季节作业时不应随意摘掉口罩口罩应及时更换,保证防尘滤毒效果

健康监护建议

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后,参照控评报告2.4-3和表2.11-1定期组织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1)加强新上岗人员时和在岗人员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

2)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及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3)定期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该项目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与评价。

5)现场作业人员人员进行临时密闭空间作业或清淤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密闭空间作业安全规范进行,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6)存在外委分包作业的岗位,建设单位应劳动派遣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中应明确双方职业卫生方面的各自职责

 

专家组意见:

评价机构

河北东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专家组成员

 名

   位

职称/职务

签字

刘喜房

保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医师

 

李绍群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

  工

 

    李晓峰

河北利康工程技术有限公

  工

 

专家组评审意见

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论证评审,专家组认为:《保定粤丰科维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满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分析评价。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评审组认为《报告》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核后通过评审,可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但评价单位应就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并经专家审核确认。

 1、表2.1-4 原辅材料一览表中补充盐酸浓度、年用量、储存方式。补充氢氧化钠性状、用量。

 2、补充垃圾吊操控室位置及其与垃圾池的隔离措施调查,补充飞灰稳定化车间粉尘控制措施调查。

 3、补充完善2.5-1职业病防护设施风量、位置、数量等参数调查情况。

 4、补充防爆对讲机、便携报警仪等应急救援设备配置调查情况。补充报警仪报警方式和可观察到报警信号位置、数量等调查并评价。

 5、补充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和密闭空间中毒应急处置专项预案调查并评价,补充外部委托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调查和评价。

 6、补充活性炭间投料口活性炭粉尘浓度超标原因分析和补充建议措施内容。

 7、完善警示标识调查和评价。

 8、补充、完善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修改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名)刘喜房

                

                          2021年 12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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