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名称 |
保定易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项目名称 |
保定易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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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唐县经济开发区长古城工业园区 |
联系人 |
李占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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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简介: 保定易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厂区位于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复兴中路3055号,主要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接线盒及半成品。由于房租到期且运输不方便,该公司把项目搬迁至河北省唐县长古城镇工业园区内,租赁河北盛琛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在长古城工业园区的厂房。该迁建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搬迁后生产能力为年产焊带2300吨及720万套接线盒。 该项目于2022年4月由河北东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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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金千、段程鑫;调查时间:2022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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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冉建辉、于迪;采样时间: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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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冉建辉、于迪、乔晓荣、李洪芬;检测时间: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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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田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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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苯乙烯、二氧化锡、铜烟; 检测结果: 该项目各工种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职业接触限值相关要求。该项目各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相关要求。 评价结论: 建议: (1)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动态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及强度的变化,以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及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当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应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5)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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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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