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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单位名称

任丘市拜斯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任丘市拜斯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地理位置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苟各庄

联系人

叶西西

用人单位简介:
任丘市拜斯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地位于河北省任丘市苟各庄,法定代表人为叶卫东。主要进行玻璃纤维纱及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现有工程年生产270万平方米玻璃纤维布。

该公司目前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玻璃纤维粉尘、噪声和化学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为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任丘市拜斯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委托河北东铭卫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河北东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本次评价为该公司首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金千、段程鑫;调查时间:2020年11月25日

现场采样人员:王树海、殷东瑞;采样时间:202182-202184

检测人员:崔志净、李洪芬;检测时间:202182-202189

用人单位陪同人:堵翠焕、叶西西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玻璃纤维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该公司各工种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职业接触限值的相关要求。该公司除了织布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要求外,其余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职业接触限值相关要求。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修改版),任丘市拜斯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C306)”中的“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C3061)”。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玻璃纤维粉尘和噪声。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公司实际运行情况、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和检测报告结果,判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一、工程技术

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防护设施能够有效开启。

二、个体防护

织布工接触的噪声强度较高,作业过程需严格按照要求佩戴防噪耳塞。

三、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根据此次评价报告中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再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各职业危害因素必检项目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2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及相关要求,针对作业人员接触的危害因素,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异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组织管理

1)建议该公司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第4.3.3条要求,向原辅料供应商索要复合胶水和色浆的完整、真实、可靠的中文物质安全数据清单(MSDS),并将资料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2)该企业若生产工艺与设备有变更,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另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与评价。

3)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和考核,加大对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职工增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意识,严格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本次评价是在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取决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完好程度,因此,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企业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对效果不满足要求或使用期限超标的设备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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